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

無主之物?



基本上,本人對旁人不算計較,有點只要我甘心、願意,一切ok!

但對他人權益之事倒很小心,例如老師的事,即使已過世多年。

今天,隔壁鄰居又自作主張的拿我家的木板要去鋸來用,我就生氣了!

這女人真是過份,之前因為我不在,就已經自作主張拿我家的木材去裁了,這次我在家還再造次,真當是無主之物了嗎?

我開門當面跟他說:這木板應該是我家的吧!

他不但沒感到不好意思,居然還回說:我看它爛爛的啊!

心理想,你認為爛爛的就可以不經主人同意,任意破壞嗎?

何況再爛也是我家的事吧!

我們買下它的時候就是這德性,它的價值就在這模樣,你想怎麼樣!

真是貪得無厭的傢伙!

害我又想起我家三樓頂因他家加蓋三樓時壁磚破裂、屋頂掀蓋卡死、漏水的事,他也是死不認錯、硬坳的舊事樣。

消消氣!

為這種人生氣沒價值。


mey20090815

沒有留言: